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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婴师
               


主要从事03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

本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分别为: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报名条件 

初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注:相关职业: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育教师、儿科医师、

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调理师、

健康管理师、保育员、家政服务员。

注:相关职业: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育教师、儿科医师、

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调理师、

健康管理师、保育员、家政服务员。

考核科目 

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

考核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考核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为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45min 

考核内容 

育婴师(初级)理论知识各部分所占鉴定比重及鉴定点配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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